0531-67800866

坚持防范风险,筑牢数字安全新屏障

发布时间:2021-11-12    浏览:0

11月5日,《人民日报》刊发中央宣传部副部长,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庄荣文署名文章:营造良好数字生态。


当今时代,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,形成了以数字理念、数字发展、数字治理、数字安全、数字合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数字生态,对经济社会发展、人民生产生活和国际格局产生了广泛影响,给社会生产方式、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带来深刻变革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生态建设,“十四五”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出“营造良好数字生态”的重要部署,明确了数字生态建设的目标要求、主攻方向、重点任务。着力营造开放、健康、安全的数字生态,是“十四五”时期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。


其中关于数字安全的相关内容如下:



坚持防范风险

筑牢数字安全新屏障


安全是发展的前提,发展是安全的保障。营造良好数字生态,要坚持安全和发展并重,深入实施网络安全法、数据安全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,有效防范和化解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领域的风险挑战,全面加强重要领域数据资源、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以及个人信息的安全保障。



着力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、风险评估、检测认证等机制,构建贯穿基础网络、数据中心、云平台、数据、应用等一体协同安全保障体系。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,加强对海量数据汇聚融合的风险防护,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。加强重点领域数据安全管理,完善重要数据目录,强化政务数据安全。


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。防范应对数字新技术新应用安全风险,密切跟踪发展动态,提升人工智能、5G、区块链、工业互联网、车联网等安全防护能力。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,强化跨领域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。压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,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体系,加大关键系统、设备、平台等网络安全检查力度,做到关口前移、防患未然。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,大力发展网络安全产业,加快形成多方参与、优势互补、融合发展的网络安全良性生态。


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。推动重点行业建立完善长效保护机制,强化企业主体责任,规范企业采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。加强对生物特征等敏感个人信息的保护,深化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治理,坚决打击非法买卖个人信息、侵犯公民隐私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。完善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举报受理渠道,切实维护广大网民合法权益。深入开展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知识技能宣传普及,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意识。